1.分封制与宗法制
【错因】对两者的关系理解不到位,不能根据材料信息判断反映的是分封制还是宗法制。
【正确理解】分封制与宗法制是周朝的重要政治制度,体现了其家国一体、注重血缘宗族的统治特色。从“国”的角度上看即为分封制,从“宗族”或者“家”的角度上看即为宗法制,宗法制是维系分封制的等级秩序的一种制度保障。
2.专制主义与中央集权制度
【错因】对两个概念理解不到位,不清楚二者的异同点。
【正确理解】首先,专制主义侧重于君主权力与宰相权力之间的制约与平衡,如隋唐以前宰相位高权重,而唐宋以来随着皇权的加强,相权被分割、牵制,清朝军机处的设立标志着专制主义达到顶峰;中央集权侧重于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分配与均衡,一般来讲,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均衡,国家政治状况、社会环境相对较好,当中央权力过大(如北宋),地方则羸弱不堪;当地方权力过大(如唐末),国家则陷于分裂和动荡。
3.郡县制与分封制
【错因】对两个概念的内涵理解不到位,不清楚郡县制代表的是官僚政治,分封制代表的是贵族政治。
【正确理解】郡县制起源于先秦时期,郡和县在一些地区已经出现,而且最初的县的规模可能要大于郡,秦国商鞅变法时废分封、行县制,秦灭六国后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推行郡县制,完全取代了分封制,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维系分封制的纽带是以血缘为基础的分封,而郡县制的长官由皇帝直接任免,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,维护国家的统一。
汉代沿袭了秦的郡县制和先秦的分封制,推行郡国并行制。但王国问题成为西汉初年影响中央集权和国家稳定的重要隐患,因此在汉武帝时期,通过颁布“推恩令”,基本解决王国问题,加强了中央集权。汉代以后的一些王朝偶有在个别地区推行分封制。
4.汉代的刺史与宋代的通判
【错因】对二者的地位掌握不准确,不清楚二者与监察对象之间的关系。
【正确理解】汉代的刺史制度是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政治制度,体现了当时汉朝维护国家统一、注重对地方官员监察的政治文明建设的成果。汉代的刺史权力和地位低于郡守,但却代表中央巡查地方,而且直接向皇帝汇报,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上下贯通、预防和惩治腐败。北宋监察地方的行政官员是通判,其官阶地位低于知州,但却代表中央监察地方,直接对中央负责,因此通判与刺史同样具有“位卑而权重”的特点。
5.唐朝的中书省,元朝的中书省与行中书省
【错因】淆这几个概念。
【正确理解】唐朝中书省是三省六部中掌管草拟政令的机构,其职能是参与决策。元朝中书省是中央最高行政机构,负责总领各行省,又兼辖腹里(今冀、晋、鲁等地区)。元朝在地方设立行中书省,简称行省或省,是地方最高行政机构。
6.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
【错因】认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就是指一半是殖民地社会,一半是封建社会。
【正确理解】半殖民地是部分而不是完全丧失国家主权,半封建是既保存了封建主义又发展了资本主义;半殖民地是从国家的政治地位上看的,半封建是从社会经济结构上看的;从社会发展形态而言,半殖民地是历史的沉沦,半封建则是历史的进步;半殖民地半封建包括政治、经济和思想文化等多方面的深刻内涵。
7.太平天国运动与义和团运动
【错因】不能客观评价这两次农民运动。
【正确理解】这两场运动是中国近代史中比较典型的农民运动,从阶级斗争史观的角度看,这两场运动地位较高,但从文明史观、近代化史观的角度分析,二者具有很强的阶级局限性,对当时中国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。究其根源在于农民阶级不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,其斗争目标、方式以及指导思想具有典型的小农色彩。但需要注意的是太平天国后期颁布的《资政新篇》是中国历史上最早明确提出学习西方、促进中国近代化的纲领、方案;义和团运动的指导思想“扶清灭洋”既带有一定的爱国主义色彩,也带有明显的盲目排外的思想。
8.辛亥革命
【错因】对辛亥革命最后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认识不到位。
【正确理解】从辛亥革命的直接结果来看,它推翻了清王朝,建立了中华民国,应该说是取得了胜利。但从最终结果来看,它并没有改变中国的社会性质,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革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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